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消息】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司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努力适应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新形势,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与进步。
一、解放思想,争先创优,全省检察工作呈现出新面貌
推行介入命案工作机制。共介入命案侦查1802次,提出引导侦查建议2789次,被采纳率为98.8%,诉讼周期由原来的18个月缩短为9个月,实现了命案无超期羁押、无不起诉、无判无罪、无上访涉诉。中央政法委将这一经验在全国推广。
推行检察官首办责任制。在全国率先推行案件首办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终身负责。改革后,命案办理质量大幅提高,审查起诉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比例为7%,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的命案中,全部为有罪判决。2015年,所有业务部门全部实行首办责任制。
推行“阳光检察”工作机制。三级检察院建立139个“一站式”检务大厅,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双向说理和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公开审查案件634件次,公开听证案件74件;“两微一端”公开案件信息14054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55015份。举办检察开放日65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32次。
推行网上办案工作机制。打造电子检务系统工程,建成连通全省检察机关的专线网和数据中心。2013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运行,共流转案件441373件。全面完成办公、办案、队伍管理等六大平台的有机整合,80%的工作量通过软件完成。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84653人,提起公诉139893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不批捕22357人,不起诉9298人。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加强教育感化挽救,不批捕1155人,附条件不起诉497人。开通三级检察院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诉求,受理各类信访73698件;积极化解矛盾,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98件,发放赔偿金1020.2万元。45个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健全完善服务大局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转型综改试验区、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10个实施意见,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保整改、产权保护等重大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大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共批捕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案件451人,起诉511人。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加强对以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对一批商业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795人,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70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犯罪912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54人;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涉企合同执行案件656件,发出检察建议608件,法院采纳474件,涉及金额10亿余元。
三、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构建起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模式
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省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616名(转隶后为1845名),入额比例为29.8%;共确定检察辅助人员2526名,司法行政人员1027名。率先在全国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共退出员额40名。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共组建检察官办案组366个,独任检察官1845个。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14个业务条线检察官权力清单及20余项配套制度,构建了权责利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从2017年3月开始全面实行新的办案机制,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16件。
推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刑事案件从审查批捕到提起公诉均由1名独任检察官或1个检察官办案组完成,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时间明显缩短,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
四、全面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落实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办理大要案,选派业务骨干3000余人次参与案件调查工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2人。
加大办案力度。2013年至2016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5380件7575人,其中,大案3558件,要案550人(其中厅级干部65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24.9亿元。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处乡镇站所和农村“两委”工作人员2299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加强专项预防,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工程,实现了对全省重大工程项目的全覆盖;加强警示教育,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7个,其中6个被评为全国“百优”,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制作预防报告6285件,提出检察建议6390件,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2848项。
五、着力服务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对涉农惠民资金的项目、金额、流向、结果实行网上全程动态监督,监管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745亿元,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落地。
守护绿水青山。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有关机关移送72件,批捕71件,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犯罪212件377人。加大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19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1254亩,保护水域570亩,清除废弃物90万吨,整治污染企业190家。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8件34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8件246人,起诉661件1129人。办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52件,督促有关机关查处伪劣食品4800千克,查处假药15种,收回假药和走私药品8种。
保护弱势群体。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支持起诉13446件,帮助索回各种薪资1亿余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72件。向2773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2599万元。
六、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168个;全面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对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动态监督。五年来共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4189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3398件,纠正漏捕3319人,漏诉309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074件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长治召开现场会,推广我省的经验。
大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550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014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461人次;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收监执行137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4652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03件156人;监督特赦罪犯609人,对31人提出监督意见;监督纠正监狱、看守所违法情形30225件次;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137件185人。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司法保障,监督纠正有关单位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285件。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47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46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4件;办理和解息诉案件5990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609件,法院采纳9424件;对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1496件,法院采纳11108件。
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全力推动检察监督转型发展
全力以赴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完成了转隶工作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2166个,转隶检察人员1884名。制定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案衔接办法,确保工作无缝衔接。2017年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79件368人,决定逮捕88人,提起公诉276人。
攻克内设机构整合难关。市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17个减少到132个,减少39%;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689个减少到587个,减少65%,实现了检察资源的集中优化。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中央政法委的肯定。
以理论研究引导业务转型。成立检察监督理论研究小组,形成“1+7”理论成果,明确发展方向。部署5个专项检察活动,积极探索拓展监督范围、树立监督权威、增强监督效能的新举措,收集各类案件线索5000余件,挂牌督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下半年以来,共排查案件线索736件,提出检察建议、发布公告53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件,督促有关单位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财产1.5亿元。我省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国非试点省份的前列。
八、强化内外部监督,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实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代表制度,虚心接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351次,办理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转交办案件1052件,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652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524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监督“十一类案件或事项”442件513人。
完善内部全方位监督。建成并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管刑事诉讼涉案款10亿余元,纠正超期办案等不规范情形19455件次,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督。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评查不捕、不诉、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26536件。
九、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为主题的学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完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到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五年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5人。落实“一案双查”制度,问责21人次。
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实现了届内对12个市级检察院巡视全覆盖;推动市级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对24个基层院党组的巡察工作。自觉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巡视监督,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人,其中给予党纪检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18人。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面对面考核点评机制,树立长治等4个“全省检察工作示范院”。共培训检察人员10524人次,选调培训1523人次。实施检察业务专家与法学专家“双挂职”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
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推进检察工作和省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探索,敢于革故鼎新,坚决破除影响检察权公正运行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必须强化自身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必须把队伍建设放在战略位置来抓,紧紧扭住政治建检这一根本,不断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思路和要求,更加有效地服务全省经济转型项目建设,更加有力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更加严格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服务保障我省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 浅谈变频器的使用和维护开关盒压力管洗发液档圈机箱机柜Frc
- 食品包装材料的发展趋向多样化执行器天平仪器家用茶具空调机家具涂料Frc
- 一套纯天然糖果公司包装鲍鱼果底漆刨床语音芯片连续端子Frc
-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张建韬副局长一行莅临兰高蒸馏器逆变器水晶青瓷玻璃Frc
- 包装机械依赖过度机电一体化整改现状0焊接工具控制器跑步器直刀暗杆闸阀Frc
- 3D曲面玻璃盖板已小规模量产界首开关插座包装设备接合器分纸机Frc
- 严把环保准入门槛浙江将拒绝登记高污染企业石棉垫片裁线机DVB水过滤器生物家教Frc
- 鼎信邀您参加Futurecom2018感内外墙砖压力控制硅藻土气象站工业风扇Frc
- 无人机集群作战美军要打造智能化军事体系橱柜刮墨刀储能水罐家具扶手节能灯Frc
- 2012年2月份中国装载机市场分析报告0饲料机喷涂系统嘧菊酯抗氧化膨胀螺栓Frc